製造類勞工

製造類勞工定義

符合勞動部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資格及
審查標準第十三條第一項附表六指定特定製程及其關聯行業者為限。

服務項目

  • 辦理外籍移工申請、引進、入境手續
  • 安排入境及接機服務
  • 安排外籍勞工到醫院體檢
  • 安排外籍勞工辦理指紋卡及居留證
  • 協助辦理外籍勞工管理諮詢
  • 外勞宿舍管理
  • 生活管理制度執行
  • 協助辦理外籍移工遣返及遞補作業
  • 風險管理協助

申請資格

申請條件

符合勞動部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十三條第一項附表六指定特定製程及其關聯行業者為限。

申請時點

工業局申請資格認定,採常態性開放。

核配比率

  • 自由貿易港區— 40%
  • A+級行業(專業廠)— 35%
  • A 級行業 — 25%
  • B 級行業 — 20%
  • C 級行業 — 15%
  • D 級行業 — 10%核配人數

計算基準

以同一勞保證號之一年平均僱用人數 × 核配比率。

定期查核

同核配比率(每年2、5、8、11月辦理定期查核,外籍移工總數不得超過核配比率之上限)。

特點

  • 工業局認定函效期長達3年
  • 同一廠區適用不同等級之比率時,可以較高等級之比率提出申請
  • 依人力需求及僱用之勞保人數增加,分批辦理國內求才手續,分次向勞動部提出初次招募申請,自行控管,機動性調整人力。

申請流程

申請製造類勞工相關作業流程

申請流程

  1. 向工業局申請資格認定
  2. 依工業局核發之證明書向就業服務站辦理國內求才
  3. 完成國內求才手續後,向就業服務站申請求才證明
  4. 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無違法勞工法令證明
  5. 檢具文件向勞動部申請初次招募函
  6. 檢具初次招募函及申請文件向勞動部申請入國引進許可函
  7. 辦理引進相關手續(國內認證、國外招募)

工業局流程

  1. 整理資料及製作文件
  2. 送件工業局
  3. 工業局畫面審查(不符合者要求補正)
  4. 工業局組審
  5. 經審查確實有設廠,必要者赴廠查訪
  6. 工業局局審
  7. 取得工業局核准函

勞動部流程

  1. 取得工業局函
  2.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媒合、審核、領件及勞工局申請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
  3. 勞動部申請初次招募函
  4. 取得初次招募函勞動部申請入境簽證函、安排國外挑工、製作認證文件及用印
  5. 輸出國駐台辦事處文件認證
  6. 取得認證文件辧理國外作業及外籍移工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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