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立桃醫實施 到府評估巴氏量表◆ 申請外籍看護 重病患者奔波醫院
99.05.19
醫師到府評估巴氏量表真的有那麼困難嗎?
署立桃園醫院就做到了!
這項首開全國先例的服務實施兩個月以來,深獲家屬肯定;但是到府評估的醫生的確也很辛苦,他們希望衛生署可以投入更多資源輔導更多醫院加入這項服務,至少讓他們不必跨區跑來跑去。
計程車來了!這回不用去醫院看醫生,而是醫生來家裡看病人。
職能治療師評估病患的身體,復健科醫師同時跟家屬詢問病患狀況,巴氏量表一格一格、十分鐘內就可以完成,雖然兩位醫師到府、一共一千元,還有計程車費,全都得由家屬負擔,但卻可以免去勞師動眾帶病患上醫院的折磨。
86歲的姚爺爺因為車禍腦出血、臥病在床,想要申請外勞看護,有了署立桃園醫院的到府服務,省去許多麻煩,不過家屬的重擔減輕了,醫生們可是叫苦連天。
譬如來姚爺爺家這趟,來回車程至少就花了一個小時,甚至還有外縣市病患提出需求,全都得看醫師的空檔排時間,醫師認為,如果政府能投入資源、輔導更多醫院都加入,各地有需要的病患才能得到更週到的服務。

申請外籍看護 重病患者奔波醫院
不少家庭為了拿到一張醫師的診斷證明來申請外籍看護每隔一段時間就得大費周章把癱瘓臥床的家人送到醫院只為了讓醫生看一眼。
經常有民眾投訴為什麼不能請醫生到家裡來鑑定,一定要讓病人受折磨?
而有醫院表示如果資料不夠完整醫生到府鑑定恐怕也無法很精確反而容易引發糾紛;他們建議政府訂出一套辦法把病人分類,部分類別的病人或許可以用病歷來申請證明,這樣就能夠減少病人的奔波之苦。
為了申請外籍看護工,不少中風病人得大費周章抬到醫院,讓醫師看一眼,好開立診斷書,證明病人24小時都需要照顧。有家屬抱怨,為什麼不能請醫師到宅鑑定,一定要這樣折磨病人? 不過有醫師認為,不論是判定日常生活功能的巴氏量表或是診斷證明書,都涉及許多專業,除非政府訂出統一作業流程,否則很難提供這類服務。
醫師到院外出診必須遵循醫療法的規定,另外到宅鑑定涉及醫院人力調度和費用,高雄市曾經徵詢轄區內醫院辦理的可能性,但是醫院多半興趣缺缺,不過各縣市的長期照顧中心,可以提供相關資訊和就醫的協助,民眾可以多加利用。
依照勞委會訂定的外籍看護工申請標準,只有極重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病患,不必另外開立診斷證明,其他病患都必須定期重新鑑定。不過有醫師建議,在申請標準放寬之前,將病人適度分類,讓長期臥床的病患,可以依病歷開證明,或許可以減少病人奔波之苦。

【資料來源:公共電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