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雇外國人來台 變得更容易
102.12.03
<優秀人才交流 短期免工作證>
勞委會鬆綁白領外籍人士來台規定,未來若屬外國優秀藝文、體育人才來台從事非營利的國際交流,如林書豪等,只要入國30日內,或是各級政府及大專院校邀請之國際優秀人士從事演講等交流,如諾貝爾得主等,若持90天內簽證,都可視同工作許可,不必再另外申請工作證。此外,自由經濟示範區內的外籍白領專業人士,可以委任或承攬方式來台作。


<僑外生來台就學 打工門檻降低>
另外來台就學的僑外生打工也一併鬆綁,其中僑外生來台就學打工,不必再受要「入學一學期」限制;外國留學生打工,也不必符合「學業成績優秀」,才能打工。

勞委會原本對外籍人士來台工作規定嚴格,但近年陸續發生有大學邀請具國際級認證的專業人士來台訪問,都因為申請工作許可引發不快,外界普遍認為勞委會應簡化相關流程,避免行政程序影響外籍優秀人士來台訪問意願。
勞委會討論通過雇主聘雇外籍人士來台管理辦法,鬆綁外籍專業人士及僑外生打工規定。

修正案明定若屬外國優秀人士來台從事非營利之藝文、體育等活動,若入國未超過30日,視同工作許可,不必申請工作許可;而大專以上院校、各級政府及所屬學術研究機構邀請之優秀人士,持90日以內簽證亦視同工作許可。


<經濟示範區 可引進外籍專業人士>
為了協助自由經濟示範區進駐產業吸引外籍專業人士,勞委會也增列自由經濟示範區之企業,可以委任或承攬方式,引進外籍專業人士。


<藍領外勞徵才 雇主空窗期縮短>
另外,國人招募藍領外勞之前,必須先到公立就服機構徵才,原本等待期至少30天,修正案也縮短為15天,大幅縮短雇主空窗期。至於公開徵才管道,也由原本至少要在平面媒體刊登21天,增加可同步在國家就業網站如全國就業e網刊登,則刊登時間可縮短為14天。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102.12.2